通信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规定介绍
一、2002年自动进口许可证产品目录(外经贸部、海关总署2001年33号公告)
(一)由地方、部门机电办签发的产品540种,其中包括自动数据处理设备、计算机、邮政分拣及封装设备、光传输设备、数据通信设备、卫星地面站设备、光缆、光通信仪表等通信产品。
(二)由外经贸部签发的产品74种,其中包括移动通信设备、手机、无线用户接入网设备。
由外经贸部签发的旧机电产品62种,其中包括自动数据处理设备、计算机。
二、通信设备进口手续办理程序
(一) 地方、部门机电办签发的产品
办理时间:办理海关报关手续之前。
需提供的材料:《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》、进口单位经营范围法定文件的复印件、项目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(投资项目)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(需国际招标的产品)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(无线通信设备)。
办理程序 :进口单位向相关的地方、部门机电办申请;地方、部门机电办对符合规定的申请,在管理可行的限度内,立即签发《自动进口许可证》,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。
(二)外经贸部签发的产品
办理时间:办理海关报关手续之前。
需提供的材料:《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》、进口单位经营范围法定文件的复印件、项目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(投资项目)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通知(需国际招标的产品)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文件(无线通信设备)。
办理程序:进口单位向相关的地方、部门机电办提交申请;地方、部门机电办转报外经贸部;外经贸部对符合规定的申请,签发“自动进口许可证”。
三、国际招标范围(国际招标采购的通信设备部分)
用户环路载波设备
卫星地面站设备
装有接受装置的发送设备
光通信传输设备(含DWDM、SDH)
载波传输设备
光纤通信性能测试仪
大、中、小型计算机及配套设备
邮件、信件分拣及封装设备
四、国际招标程序
首先是项目单位委托招标机构签订招标委托协议(具备自行招标条件,经外经贸部核准可自行招标),然后是把招标文件送给专家(在招标网的专家库中随机选取)审核并通过网站报相关机电办备案,再把专家审核意见送机电办,由机电办复函、在中国国际招标网(www.chinabidding.com)上发布招标公告。
具体投标期限,自售标书起,不少于20个工作日,大型或成套设备不少于50个工作日。
五、国际招标资格审定
资格审定部门:外经贸部。
资格分级:甲级、乙级、预乙级。
申请条件: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;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等。
其中甲级,5年以上国际招标业绩或5年以上外贸经营权;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;近3年年均进出口额8亿美元以上或国际招标业绩累计1.2亿美元以上 ;中级职称及中级职称以上外贸专业人员、专职招标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70%。
乙级,3年以上国际招标业绩或有3年以上外贸经营权;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;近3年年均进出口额5亿美元以上或国际招标业绩累计5000万美元以上 ;中级职称及中级职称以上外贸专业人员、专职招标人员不少于职工总数的60%。
预乙级,近3年国内招标业绩累计3亿元以上(当第一年国际招标业绩达2000万美元时,可申请乙级资格)。